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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二十五章明史列传第二十七(4)

小说《明史白话文版》 ★ 作者:一招中兴 ★ 字数:1587 ★ 阅读:约 3 分钟

陈汶辉,字耿光,诏安人。因被举荐授予礼科给事中,多次升迁后担任大理寺少卿。多次议论政事得失,都恳切首率。最后违背皇帝旨意,害怕获罪,投金水桥而死。

李仕鲁和陈汶辉死后几年,皇帝……

叶伯巨

叶伯巨,字居升,宁海人。精通经术。以国子生的身份被授予平遥训导。洪武九年发生天象变化,皇帝下诏征求首言。叶伯巨上书,大致说:

我看当今的事情,有三点做得太过分:分封太奢侈,用刑太繁多,求治太急切。

先王的制度,大都城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,上下等级,各有规定,用来加强主干、削弱枝节,遏制祸乱根源、重视根本。现在分割土地分封,让各位亲王各有封地,大概是借鉴宋、元皇室孤立、宗室不强大的弊端。而秦、晋、燕、齐、梁、楚、吴、蜀等诸侯国,无不连接数十座城邑。城郭宫室仅次于天子的都城,又给他们优厚的甲兵卫士。我担心几代之后,势力强大难以控制,然后削减他们的封地、剥夺他们的权力,就一定会产生怨恨。希望趁各位亲王还没有前往封地之前,削减他们都城的规制,减少他们的卫兵,限制他们的疆界,也用来等待分封各位亲王的子孙。这个制度确定之后,然后亲王中有贤能有才的人入朝担任辅相,其余的世代作为藩篱屏障,和国家同享休戚。割舍一时的恩惠,制定万世的利益,消除天变、安定国家,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。

我又看历代开国君主,没有不凭借仁德笼络民心,凭借刑罚失去民心的。国运的长短,都由此决定。古代判决死刑,天子撤去音乐、减少膳食,实在是因为上天生育百姓,设立君主,本来是想让他们共同生存,不是想让他们马上死去。不幸有不遵守教化的人陷入其中,才不得己施加刑罚。议论的人说:宋、元中期,一味姑息,赏罚没有章法,导致灭亡。皇上痛切地惩戒他们的弊端,所以制定不宽恕的刑罚,运用变化莫测的法令,让人们知道畏惧而无法揣测端倪。我又认为不是这样。开创基业的君主为百世树立典范,一举一动,一定要让子孙有所遵循。何况刑罚是百姓的性命所在,能不谨慎吗!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,是现在的五种刑罚。使用这五种刑罚,既不宽容,完全出于大公至正就可以了。而使用刑罚的时候,大多由皇帝的心意决定,于是让断案的官吏务必迎合皇帝的旨意。苛刻的人多有功绩,平反冤案的人获罪。想要断案公平,难道容易吗!近来有特别旨意,杂犯死罪,免除死刑充军。又删定旧律条文,有所减免。然而没听说有告诫断案官吏务必公平宽恕的条款。因此司法部门仍然遵循旧例。虽然听到宽宥的名声,却没看到宽宥的实际。所谓实际,确实在于皇上,不在于臣下。所以一定要有罪行可疑就从轻发落的心意,然后爱惜生灵的仁德才能遍及民心,这不是短时间可以期望的。

怎么证明是这样呢?古代的士人,以做官为荣,以罢官为耻。现在的士人,以混迹无闻为福,以受辱不被录用为幸,以屯田服役为必然的惩罚,以鞭笞杖打为平常的耻辱。起初,朝廷招揽天下士人,搜罗殆尽。有关部门催促上路,像抓捕重犯。等到了京城,授官大多以相貌选取。所学的或许不是所用的,所用的或许不是所学的。等到做官,一有失误,即使免于诛杀,也一定会被发配屯田服役。大概这成为常态,毫不顾惜,这难道是陛下乐意做的吗?实在是想让人们畏惧而不敢犯法。我私下看到几年以来,诛杀的人可以说不少了,而犯法的人接连不断。实在是因为激励劝勉不明确,善恶没有区别。选拔贤能的制度己经废除,人们不自我勉励,而做好事的人也懈怠了。有这样的人,像伯夷、叔齐一样廉洁,像张良、陈平一样智慧,稍微触犯法律。皇上会录用他的长处、舍弃他的短处任用他吗?会舍弃他的长处、苛求他的短处而依法治罪吗?如果录用他的长处、舍弃他的短处,那么中等才能的人都会争相奋发做到廉洁智慧。如果苛求他的短处、舍弃他的长处,那么做好事的人都会说:某人如此廉洁,某人如此智慧,朝廷都不宽容,我们这些人哪里有容身之地呢!致使人们朝不保夕,抛弃廉耻,有的搜刮民财,来准备屯田服役的资财,大概都是这样。这难道不是用刑太繁多吗?

[作者寄语] 《明史白话文版》— 一招中兴 著。本章节 第百二十五章明史列传第二十七(4) 由 古史书阁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