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03 来源: 浏览:169
近年来,空置房物业费争议频发。2025年,随着《民法典》及多地新规落地,物业费缴纳规则进一步细化。官方明确:以下4种情形,业主可依法拒交或减免物业费,同时需警惕“一刀切”式拒缴风险。
1、开发商延期交房期间可拒交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及司法实践,物业费缴纳起始时间以开发商实际交付为准。若因开发商原因(如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明)导致延期交房,业主有权拒缴延期期间的物业费。操作要点:
- 保留购房合同、开发商《延期交房通知书》等证据:
-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《鉴定报告》,向住建部门申请《整改通知书》,起诉期间暂停缴费。
2、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实际入住
若新房因严重漏水、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无法居住,且开发商未完成整改,业主可主张减免物业费。法律依据:
- 《民法典》第944条:物业费自交付起算,但房屋质量问题属开发商责任,与物业无关;
- 最高法司法解释:未实际使用且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,可申请部分减免。
注意:需通过法律程序与物业协商,避免单方面拒缴。
3、地方空置房减免政策支持
2025年,多地针对空置房出台差异化政策:
- 江苏:空置超1年可申请按70%缴费;
- 山东:空置超6个月按60%缴费;
- 广东:未装修且未使用的毛坯房按50%缴费。
.......
申请条件:
- 连续6个月水电燃气用量趋近于零;
- 向物业或社区提交空置说明、钥匙托管证明等材料。
4物业违规收费或服务严重不达标
若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行为,业主可拒交相应费用:
1.擅自提高收费标准:如物业费涨幅未经业主大会同意;
2.捆绑收取非法项目:如强制收取“装修管理费”“垃圾清运费”;
3.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:如垃圾堆积、电梯故障未维修、安保缺失导致盗窃频发;
4.挪用公共收益:如电梯广告收入未公示或未返还业主。
维权方式:
- 向市场监管局举报(违规收费可处5倍罚款);
- 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或法律诉讼解决。
官方提醒:
3种情况不可拒交物业费
1.未实际入住但已交付:无论是否空置,物业提供的安保、保洁等服务使房屋保值,业主需正常缴费(地方政策另有规定除外);
2.开发商遗留问题:如房屋质量问题,应向开发商追责,而非拒缴物业费;
3.单方面对服务不满:需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,不可擅自拒交。
如何合法维护权益?
1.保留证据:缴费记录、沟通记录、服务瑕疵照片/视频等;
2.协商优先:与物业书面沟通,要求限期整改;
3.法律途径: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。
2025年新规强调,物业费缴纳需兼顾业主权益与物业服务可持续性。合理利用政策,既能避免“冤枉钱”,也能推动物业提升服务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