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十八年春正月辛未日,在南郊隆重祭祀天地。癸酉日,朝见的官员按照五个等级考核政绩,分别决定降免或提升官职。二月甲辰日,因长期阴雨并伴有雷暴冰雹,诏令臣民尽情陈述朝政的得失。己未日,魏国公徐达去世。三月壬戌日,赏赐丁显等人进士及第、进士出身等不同功名。诏令朝廷内外官员的父母在任职之地去世的,相关部门提供车船送其灵柩回乡,并将这一规定定为法令。乙亥日,免除京城周围地区当年的田租。命令天下郡县掩埋暴露在外的尸骨。丙子日,首次选拔进士担任翰林院、承敕监、六科的庶吉士。己丑日,户部侍郎郭桓因盗窃官粮被诛杀。
夏西月丁酉日,吏部尚书余熂因犯罪被诛杀。丙辰日,思州的蛮人反叛,汤和担任征虏将军,周德兴担任副将军,率领军队跟随楚王朱桢前往讨伐。六月戊申日,规定地方官员每三年入朝一次,将其定为法令。
秋七月甲戌日,封王禑为高丽国王。庚辰日,五开的蛮人反叛。八月庚戌日,冯胜、傅友德、蓝玉在北平防备边境。这个月,赈济河南的水灾。
冬十月己丑日,向天下颁布《大诰》。癸卯日,征召冯胜返回京城。甲辰日,太祖下诏书说:“孟子传授孔子的学说,对名教有大功。时间己经过去很久,他的子孙后代人数很少。最近有因为犯罪而被罚做苦役的,这难道符合礼遇先贤的本意吗?要特意用心寻访,凡是圣贤的后裔中被罚做苦役的,都免除他们的刑罚。”这个月,楚王朱桢、信国公汤和讨伐平定了五开的蛮人。十一月乙亥日,免除河南、山东、北平的田租。十二月丙午日,诏令相关部门举荐孝顺廉洁的人才。癸丑日,麓川平缅宣慰使思伦发反叛,都督冯诚战败,千户王升战死。
这一年,高丽、琉球、安南、暹罗前来进贡。
洪武十九年春正月辛酉日,赈济大名以及江浦的水灾。甲子日,在南郊隆重祭祀天地。这个月,征讨蛮人的军队返回。二月丙申日,太祖亲自耕种籍田。癸丑日,赈济河南的饥荒。
夏西月甲辰日,诏令赎回河南饥民所卖的子女。六月甲辰日,诏令相关部门慰问年老的人。贫苦百姓中八十岁以上的,每月供给五斗米、三斗酒、五斤肉;九十岁以上的,每年另外加赐一匹布帛、一斤棉絮;有田产的人停止供给米。应天、凤阳的富裕百姓中八十岁以上的赐给社士的爵位,九十岁以上的赐给乡士的爵位;天下的富裕百姓八十岁以上的赐给里士的爵位,九十岁以上的赐给社士的爵位。这些人都和地方官员一起参与祭祀,免除他们家的徭役赋税。鳏寡孤独不能养活自己的人,每年供给六石米。士兵作战受伤的,免除他们的军籍,赏赐免除徭役三年。将校阵亡的,他们的儿子世袭官职时提升一级。对于隐居在山林岩穴中的贤才,以礼相聘,派人送他们入朝。丁未日,赈济青州以及郑州的饥荒。
秋七月癸未日,诏令举荐精通经术、品行端正、通晓时务的人士。六十岁以上的,安置在翰林院以备顾问;六十岁以下的,在六部、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任职。八月甲辰日,命令皇太子修缮泗州盱眙的祖陵,安葬德祖以下皇帝皇后的冕服。九月庚申日,在云南实行屯田。
冬十月,命令对己经去世的官兵中子女年幼或者父母年老的,都供给全部俸禄,并将这一规定定为法令。十二月癸未初一,发生日食。这个月,命令宋国公冯胜分兵防守边境。征调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的百姓往大宁运送粮食。
这一年,高丽、琉球、暹罗、占城、安南前来进贡。
洪武二十年春正月癸丑日,冯胜担任征虏大将军,傅友德、蓝玉担任副将军,率领军队征讨纳哈出。烧毁锦衣卫的刑具,将在押的囚犯交给刑部处理。甲子日,在南郊隆重祭祀天地。祭祀结束后,天气晴朗。侍臣进言说:“这是陛下恭敬上天的诚心所带来的结果。”太祖说:“所谓恭敬上天,不只是仪式庄重、礼节周全,还应当有实际行动。上天把养育百姓的重任托付给君主,作为君主,想要侍奉上天,必须先体恤百姓。体恤百姓,才是侍奉上天的实际行动。就像国家任命人担任地方官员,如果这些官员不能造福百姓,那就是抛弃了君主的使命,还有比这更不恭敬上天的吗?”又说:“作为君主,应该把天当作父亲,把地当作母亲,把百姓当作子女,这些都是分内应该尽到的职责。祭祀天地,不是为自己祈求福分,实在是为了天下的百姓。”二月壬午日,太祖检阅军队。夏西月戊子日,江夏侯周德兴在福建沿海修筑城池,训练士兵,防御倭寇。六月庚子日,临江侯陈镛跟随出征时迷失道路,战死。闰月庚申日,军队返回,驻扎在金山,都督濮英率领殿后部队遭遇埋伏,战死。
[作者寄语] 《明史白话文版》— 一招中兴 著。本章节 第十三章 明史 本纪第三 太祖三 (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) 由 古史书阁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